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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國有地遭養地套利?國產局:還要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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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監委指出,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已出售之台北市都會區國有土地,確實存在買地養地、轉手套利情形。國產局指出,為避免財團養地、圈地,以及哄抬地價,今年5月已公布實施「國有地附買回交易」原則,凡出售都市計畫區100坪以上,非都市計畫區150坪以上的國有土地,如果買受人沒有在2或3年內利用,國產局要用「原價」買回,台北市與台北縣先行實施。
國產局指出,在此原則實施前已出售之國有地,因無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,所以無法買回。監委所指的現象則發生於民國93年到98年,監委點出,當年出售的台北市都會區國有土地,至今仍未開發的面積達33.67%;未曾申請建築執照的案件中,有54.15%的面積已經轉手他人,這個調查數據財政部國產局需再進一步查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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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99/7/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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